几天前,我单身在漠河,生活空虚堕落,并且沉迷于找小姐。每个月都要找一两次。我找的小姐,是属于上门服务性质的,就是打一个电话,告诉对方自己的家庭住址,不出一个钟头,小姐就被专车送过来。一炮400,包夜1000。电话是怎么找到的,记不清楚了,好像是网上的。我记得第一次打这个电话的时候,是一个女孩接的,她为了确定我这个“新客户”的身份,还要求跟我先在qq上视频,并且一个劲追问“我是不是警察”,最后还要了我的单位电话号码(为了确定我的确不是警察),显得非常谨慎。最后折腾了一圈,那边才答应为我联系一个女孩上门服务。那天半夜一点钟,我的第一个女孩来了。我第一次跟不认识的陌生人做爱,显得有点拘束,所以很快就结束了,付了钱,女孩就走了。。。。。此后,我开始沉迷于这种生活,很舒服,很惬意。每个月找小姐的那一天,对我来说,就相当于一场节日。我把这个看得很重要。那边来的女孩都很年轻,都是跟我年龄相仿的80后。每次她们来的时候,我都是用家里最好的茶叶招待她们。虽然我每次都很想了解了解她们的生活,但是由于某种顾虑,并没有说太多话。除了做爱,就是相互之间的客气。这种生活持续到9月份,就被打断了。很遗憾,我被警察抓了。。。。。。那天照例,我约了一个女孩。这个女孩据他们说,是新来的,东北的,身材高挑,86年出生。说实话,我被她迷住了,她是这半年来,我遇见过的“质量”最高的。本来说好了是打一炮走人的,可是我临时改变了主意,要求过夜。她一开始不太愿意,后来想了想,还是答应了。于是给那边的总部打了一个电话,说这边的客人想包夜。跟以前不一样的是,这个女孩性格开朗,不认生,我跟她聊了很多。她告诉我她是汽车销售的,这是她的一份兼职。我们正在床上聊天,大约在半夜两点钟的时候,我听见了敲门声。我心想这下坏了,“公安查房”。可是毕竟这是我家里,不是宾馆,警察不会乱来。于是,我还是很镇定地穿好衣服,告诉她别慌。然后我自己去了客厅,并没有开门,而是坐到沙发上点燃了一支烟。(我现在都纳闷当时自己为啥那么镇定)我幻想那敲门声是我的错觉,或者是谁敲错了门。可是门外一直在响,虽然不是敲得很重。然后听见外面一个男人的声音:“我是楼下的邻居,你家的厕所好像漏水了,滴到我家了,你快把门打开。”我当时就预想了三种结果:1. 就是楼下的,厕所漏水只是一场误会。(这个可能性为零)2. 我被“放鸽子”了,是劫匪。(可能性虽然很低,但是是有的)3. 警察。(几乎可以确定了)我为了自己的安全,到厨房拿了一把菜刀,用报纸包好,放到客厅茶几下面。然后走到卧室,问了女孩的名字,也告诉她自己的名字,然后说:“如果是警察,你就说咱们是网友。”门外的敲门声越来越急促了,对方好像不耐烦了,终于说自己是警察了。从我听到敲门声,到开门,中间大概有5分钟。门开了,一共有4个人,一个胖警察,两个小伙子(协警),一个小区保安。警察示意小区保安离开。警察让协警看住小姐。然后自己把我带到楼道走廊上。问:“怎么回事儿?她是谁?”我没有正面回答他:“在网上认识的。”他没说话,然后递给了我一支烟,并且把我的电话和身份证没收了,叫协警出来看住我,自己走到房子里。过了两分钟,他出来了,然后又把我从楼梯走廊叫到房间里,他用我的电话,拨通了另一个人的电话,好像是那个女孩她姐姐的。说了没几句,他就喊起来了:“你知道她现在在干嘛么?!你别不相信,你妹妹是小姐。是小姐,懂吗?就是妓女,就是为男士提供性服务的!”然后他挂了电话,对我说,“现在请你配合我的工作,跟我走一趟。”于是,胖警察,两个协警,把我和那个女孩带上楼下的警车,拉到最近的一个派出所里。刚刚进门的时候,我就听见派出所的另一个警察对胖警察说:“两个都带回来了?” 胖警察回了一句很莫名的话:“一个糊涂着呢,一个还算清醒。”“哪个是糊涂的?”我看见胖警察指了指那个女孩。(说实话,我现在都没搞明白这段话是怎么回事儿,什么叫清醒,什么叫糊涂?)然后,胖警察把我带到他的办公室里,问:“我知道你不是第一次了。老实说,你今天晚上干了没?”“都是男人,你就老老实实说,到底干了没?”我说:“我们刚刚谈好,就听见你们敲门了。我一开始不开门,是因为害怕。”他说:“你今天晚上就得待到这里了,我还得办别的事情。我明天不上班,我会把你的事情交接给另一个警察,明天上午问完话,你就可以走了。你要配合我们的工作。”听完他的一番话,我倒是暗喜了一下。明天上午我就可以走了?!然后,我被带到了候审室里。一个很脏很脏的小屋子,两把铁椅子。屋子里还有另外一个年青人,但是那个人戴着手铐。(后来他给我说,他是小偷)半夜,我上了一次厕所,路过隔壁的候审室,看见那个女孩坐在椅子上,埋着头,似乎睡着了。中途,还有一个小插曲,我听见几个协警在隔壁阴阳怪气地调戏那个女孩,还说:“哟,你做那种事儿的时候,是什么感觉。一日夫妻百日恩啊!”那个女孩没搭话。第二天一大早,我就被带出了候审室,胖警察果然不在了,换了一个人。那个人让我在椅子上等一会儿,然后拿着我的身份证,去机房查我的户口了。我偷偷看到桌子上有几份笔录,其中就有那个女孩的一份。但是我没敢仔细看,只是看到了一些个人身份信息。一会儿,那个警察出来了,开始讯问我。边写边记。我找小姐的事实已经认定了,我昨天虽然一直没有正面承认,但是现在这个时候还狡辩说是“网友”的话已经没有意义了,即使我不承认,那个女孩或许也早都招供了。况且警察的态度一直都还不错,我的态度也很不错。而且我还很天真地想到昨天那个胖警察说:“早上问完话,你就可以走了。”录完之后,警察让我看了一眼,并且让我签了字。笔录除了一些个人信息,只有简短的一段描述(那个单子我自己现在还留着呢,放在我一个最好的朋友那里,替我保管,算是纪念),大概是:“某年某日某时,......xxx与xxx欲从事卖淫嫖娼违法活动, 被警方......”原话不是这样说的,但大概意思就是这样。此外后面还有一些证人证词等等。“欲从事卖淫嫖娼的违法活动”这句话我印象深刻,因为我后来才知道,警察在这里写的一个“欲”字,“救”了我一命。警察还问我用不用通知我的单位或者家人,我说不用,警察同意了。我说想打一个电话,但是警察“客气”地拒绝了。我一直非常配合警方的工作,因为胖警察给我做了承诺,从他的态度上,我很相信他。并且我知道卖淫嫖娼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,不是什么大事儿。只是跟我想的不一样的是,胖警察的承诺最终并没有兑现。当天下午,我和那个女孩,还有其他一些人,被送到一辆面包车上,驶向了朝阳区看守所。在车上,我跟那个女孩没有说话,因为我想说,但又想不到要说啥......先写这么多,改天续。写这么多,累死我了.......后续包括我在拘留所里的生活,和事件真相。

